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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2002年08月20日 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

  2000年以来,安徽等地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方,按照中央的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这是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最重要的组织保证。安徽等省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为正副组长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全省从上到下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全责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具体指导,制定方案,认真实施,确保了税费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是走群众路线,把政策交给基层和群众。这是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最有效的工作方法。安徽省制定了详细的宣传计划,大力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宣传,向全省近1300万农户印发了《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在村和村民组张贴了《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告》,对基层干部进行了分级分批培训,使改革政策家喻户晓。这对干部群众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政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税费改革是一个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各地的情况也千差万别。改革政策是否符合实际,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如何解决,都要在实践中检验和探索。安徽等地针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措施。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对改革全过程的跟踪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才能保证税费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是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搞好配套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对农村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必须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不能孤立地进行。试点地区在确保减轻农民负担这一首要目标的同时,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等配套改革,通过精兵简政、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基本保证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 
  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两年多的试点,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一是有效地遏制了农村“三乱",明显减轻了农民负担。从试点地区的情况看,农民负担减幅一般都在25%以上,得到了农民的衷心拥护。安徽省2001年全省减少农民政策性负担19.4亿元,农民人均政策性负担比改革前减少39元,减幅达35.6%。如果加上减少“两工"、规范涉农收费和制止农村“三乱",减负效果更加明显。二是积极探索了农村义务教育和乡村两级运转必要经费的解决办法。安徽、江苏等试点地区通过精简机构、并乡并村等配套措施,以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上级给予转移支付补助等办法,基本解决了乡村财力缺口问题,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学校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投入、乡镇五项事业费、村级三项费用的经费保障渠道。三是初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征管,试点地区对农业税征管体制、征收程序、征收办法都进行了规范,普遍实行了纳税登记和纳税通知制度,安徽省大力推行了“定税额、定时间、定地点"的“三定"征收办法,减少了乡村干部因催粮催款与农民群众直接发生矛盾摩擦,改善了干群关系。四是促进和带动了农村其他改革工作。农村税费改革除了取消农民不合理负担、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等主体改革以外,同时还推动和促进了乡镇机构、农村教育体制、县乡财政体制等各项改革,有的地方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中宏网责任编辑: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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