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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报告(2002年第五期)
栏目名称:学者建议
关键字:国企改革
日期:2002年05月25日

吴敬琏:继续推进国企改革需做四件事


  经济学家吴敬琏近日提出,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仍没有到位,引出了一系列问题,包括国企改制公司竞争力难以得到提高;金融机构承受着很大的负担,给金融体系带来较大风险;财政的负担沉重等。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影响的将不只是国有企业,而是整个国民经济。
  吴敬琏提出,在国企改制公司中,制度和机制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一股独大”。这种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很难有发言权。二是国有控股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矛盾。三是“内部人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主要经理人员,往往是由存续企业的人员兼任。
  吴敬琏认为,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做四件事:一是认真地把中小企业“放开搞活”。目前内地一些地区名义上已经放开,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管理仍然采取过去的方式,原来国有和乡镇政府所属的中小企业本身还没有成为真正的企业。二是在外贸、金融等部门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及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制。三是解决国企改制公司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下的一股独大”等问题,改善公司治理。四是在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建立起来的基础上,提高大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大公司的竞争力,还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改善。目前政府对国有大公司的干预还是很多,如投资项目及重大技术改造的审批等。另外,需要健全包括证券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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