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一部份人、一部份地区先富裕起来,以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改革政策已取得重大成就。但在进行了长达十多年的改革以后,我们发现共同贫困的局面虽已消失,但“共同富裕”却也还只是纸上的蓝图。现在深深困扰政府和社会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形成了一种“马太效应”:穷者越来越穷,富者越来越富。由于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有导致贫富分化的自发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坚持共同富裕原则,避免两极分化过度,把贫富差距控制在一个适当的程度,也就成了政府必须加以解决的紧迫问题。
我国自1978年开始改革以来,个人收入分配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1981-1984年这一时期的特点是社会所有阶层普遍受到福利水平的好处,收入不均只是略有加重。1984-1989年,个人收入不但没有增反而越来越少,意味着大部分居民的生活水平实际上下降了。1990-1995年,收入的新增长惠及社会较贫困阶层(但不是最贫困阶层),但也带来了收入不均程度的大幅度上升。伴随着收入分配不均过程,产生了基于教育、财产及性别的形形色色的得益者与失落者,常被谈到问题有城乡差距与地区差距。根据官方1995年的数据,城乡收入差距占总体收入的1/3,城乡收入比超过2(大多数国家低于1.5),这种巨大的城乡差距显示出生产要素市场的流动性有障碍,尤其反映出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状态。
我国收入不均的加重在很大程度上要联系我国的体制转型加以评估。在改革启动之初,我国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让权力整体崩溃,重新建立权力体系,如苏联的“休克疗法”;二是让权力进入市场,进行渐进改革。这两道路各有利弊,我国选择了社会震荡相对要小得多的渐进改革模式,而这种改革的两大特点是利益转移的隐蔽性与精英转换的连续性,如果没有相对的调校机制,将使权力的掌握者在财富的分配上处于绝对有利地位。事实证明,中国现有部分新富是依靠自身长期勤劳与冒着巨大风险,得益于新的市场机制,但还有更大的群体则是利用转型期的体制弊端,敛取不义之财。大多数社会也都得容忍,因为地理条件下不一样而形成的收入差距,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们获得机会率越来越不均等,尤其是通过权力市场化而形成的收入差距更是中国目前贫富差距的主要根源。
目前我国政府用以解决不正当财富的措施是适宜的,我们必须通过反腐败消除寻租的机会,监管金融市场――因为在金融市场上非法财富的敛取主要是依靠官员的随意处置权和内幕消息,但这种事后惩治型的反腐败还只是较浅层面上的改革。中国的改革要向纵深推进,还需从更深层面上着眼,只要现在的制度结构不发生变化,中国社会的各级权力的拥有者就会继续凭借其政治资本与社会资本谋求利益,决不会将谋利的途径从金融领域转换到生产领域,从国库转换到市场。我们必须着重加大打击腐败现象和制止寻租行为的力度,这就要求减少官员的随意处置权,制定公共政策时要增大透明度和准确性,通过监管金融市场杜绝获得内幕信息的机会,政府行为改革的主要点应该放在上述几方面。
中宏网责任编辑: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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