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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为什么不流通(下)

2001年06月17日 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

    谁编造了华信神话

    华信股份(0765)的前身六渡桥股份原本是一个烂摊子。
    它的“烂”,至少有三种人知道。第一,六渡桥百货商场(简称六百)的职工知道。到1997年、1998年,他们不仅工资无法正常领到,而且公司还欠他们几千万元的内部集资款无法兑现;第二,六渡桥百货的供货商知道。表面上披着上市公司金字招牌的六百,几乎拖欠了所有供货商的货款,商场甚至无法经营下去;第三,政府部门知道。1997年、1998年,六百的职工经常因为工资或集资款的问题闹事,相信频繁担当“消防队员”角色的政府官员对此应有切身感受。
    因此,为了“排除”六百这颗随时可以引爆的“地雷”,为了社会稳定这个“大局”,为了维护地方政府的形象,保住上市公司这块金字招牌,政府部门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有能力”的下家,把六百消化掉。这样也就有了1998年6月武汉市国资委的(1998)12号文,将原属武汉市江汉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1906万股(送股后为2668.4万股,占总股本的38.1%)股本无偿划转给武汉市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据说,华中信息开始并不愿当这个“冤大头”,但政府部门反复晓以大义,终于让它吞下这个苦果。但华中信息可能也没想到六百会这么“烂”——前前后后共投入了8000多万元,六百仍然不见起色,反而把母公司也拖得疲惫不堪。而且华中信息也好像不是什么有钱的主,要不,它也不会一入主六百就把自己持有的部分法人股给质押了出去(见六渡桥股份1998年年报),而且在今年的4月6日被债权人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冻结。
    按照经济学理论,公司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尽管华中信息是一个国有企业,也不会例外。谁会眼见着“火坑”还往里跳,而且还带着8000多万元一起往里跳呢?华中信息的“进入”,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退出”。但拿着竹篮是打不到水的,光靠六渡桥股份这个牌子是“圈”不到钱的。以华中信息的能力、实力和财力,还不足以在短时间内让六百真正来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华中信息想的也不是如何深化企业改革,向武汉广场等先进商业管理企业学习,使六百得到真正意义上的重生。这样也就有了后来母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种种关联交易。如果说这些关联交易都是建立在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自然没有问题,相反还是六百的职工以及六渡桥股份的股民们的福音,政府也可以以此放心了。但可惜的是,情况恰恰相反,将一个企业起死回生多难哪,可造假相对来说就容易得多——只要有胆子就行。这样,华信股份在华中信息接手的短短半年之内就从每股收益0.04元暴涨至0.4026元,如此火箭般神速的致富神话也正好暴露了华中信息迫不及待的心情和入主之初就没有打算将六渡桥百货经营好的思路。华信股份走上了一条靠“造假”圈钱的“不归路”。
    而地方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迫于生存压力,已失去了所谓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资产、利润在他们手中成了任人玩弄的橡皮泥——任你捏,可大可小的氢气球——随你吹。上市公司有所授意,他们当然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替客户分忧。
    纵观“华信神话”的制造流水线,上有地方政府为了“顾大局”、“就形象”、“保牌子”,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中有华中信息总公司为了谋取利益的最大化而做的种种交易和虚假数据;下少不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不顾职业道德的操刀捉笔、涂脂抹粉,三方配合缺一不可。但偏偏这个神话编造得又漏洞百出,“穿帮”不少,以至于本报记者仅仅靠研读年报和其他公开信息就将“神话”——戳穿,而这些神话般的业绩和年报居然能层层过关并堂堂皇皇地公之于众,而且在本报的文章发表前,居然听不到任何质疑的声音。
    就在不久前,国内某著名评估机构还根据华信股份的年报,将华信排在了中国上市公司100强的第40位,成为湖北上市公司中效益最好的一个,“华信神话”真是越来越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了。
    
    为何不让红光破产?
    
    PT红光之所以迟迟不能破产,是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代价之高昂几乎令社会各方均无法承受。
    第一,目前PT红光6300名职工已基本下岗、歇岗、提前退休,大部分职工已有三个月以上未领到生活费,这是一个重大社会隐患问题,处理起来颇为棘手。
    其次,早在1997年4月,PT红光就与日立公司签订了113.37亿日元的技术和成本设备进口合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使该项目陷入困顿。如果PT红光破产,合同无法执行,PT红光将损失1.39亿元前期投入,日方将提出巨额索赔,加上在海外已签订的大量配套设备采购合同,如果单方面终止合同,还将会引发一系列复杂的国际经济纠纷,影响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信誉。
    再者,PT红光彩玻项目“黑字还流”贷款38.89亿日元于今年到期,如果无法偿还会再度引起国际经济纠纷。
    第四,向社会发行的债券及内部职工集资本息共1.313亿元,均相继到期,无力兑付将造成严重的社会不稳定。
    第五,PT红光的破产,涉及到8万多股民的利益,甚至血本无归,可能引发股市震荡,给各级政府造成巨大压力。
    另外,在PT红光前期运作中,成都市电子行业5家企业先后共为之贷款担保约13亿元。如果进入破产程序,这5家企业势必会拖入经济诉讼纠纷,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成都电子行业有可能全军覆没。
    除了以上显而易见的原因外,还有一个不便明言但却更为复杂的问题。
    《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集资金及利息。”既然政府已查明PT红光为造假上市,理应依法取消红光股票上市资格,由公司向公众赎回发行在外的股票。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违约造假者承担。
    作为法人主体,PT红光自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如果进一步深究,则各种审批机关、当地政府乃至证监会恐怕亦难辞其咎。
    因此,法理上明白无误,落实到市场层面却寸步难行。惟有一途可走:引进有实力的公司对PT红光进行实质性重组。
    
    中小散户的尴尬

    在证券报刊上看过这样两条新闻:
    一条是今年600点上涨行情的牛市中,湖北省有三分之二的中小散户依然亏钱。
    另一条是《美国人怎样炒股》一文,美国现有50%的人口炒股,其资金总量占全美家庭资产的三分之一。其中,三分之二的资金是交由共同基金炒作,三分之一的资金是由个人炒作。而个人炒作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由经纪人指导下的炒作,另一种是个人独自炒作。实际结果是:交共同基金炒作的人获利最多,30年中,平均每年资本增值20%;由经纪人指导炒作的人获利其次,而完全由个人独自炒作的获利最少。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问题——
    为什么中小散户做不过机构?
    第一,信息的不对称。尽管美国股市规定,获取内幕信息是要坐牢的,做审计报告的会计事务所人员和公司高层人员在信息公开前要暂时被“软禁”,但是,像世界股王、世界巨富巴菲特那样的人物,以及2.4万家共同基金,他们从对上市公司的深入调查分析所获取的重要信息,与中小投资者是不对称的。同时,美国的上市公司是可以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的,这也难保没有内幕信息的问题。至于中国股市,虽然规定上市公司不能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但由于审计人员和公司高层人员无隔离制度,因此,上市公司往往把重要信息事先透露给庄家,致使多数个股在信息披露前,股价早已出现异常波动。
    第二,投资理念的差异。(1)大主力为了确保全年赢利,总是根据每年的市道预测,制定一个最佳的投资组合和赢利模型,使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中小散户一般不讲投资组合,喜欢弃冷逐热。(2)多数主力从低位建仓之日起,就立足于中长线投资,非一年半载可以退出,故运作计划比较周密。而多数中小散户崇尚“短线是银”,追涨杀跌,赚取的只是“鸡肋”,而套住的则是“鸡身”。(3)大主力的操作讲究运筹法,信奉冷热轮番运筹,如高价股与中价股的运筹,高科技股和国企大盘低价股的运筹。而中小投资者则无法踏准主力的运筹节奏。
    第三,经纪人素质和水平的落差。在美国股市中,许多由经纪人指导操作的中小散户赢面之所以比较高,是因为美国的经纪人水平较高。全美有一个经纪人的第7号考试,需通过6个小时的全面知识考试,考出230道题,还须进行面试,并有成功操作实践证明的凭据,还要测智商,全部合格,方能取得经纪人资格,经纪人是绝对不允许个人做股票的,其收入是与客户分成,与效益挂钩。而在中国股市,目前尚无真正意义的经纪人,只有咨询机构和分析师。许多人虽通过了文化考试,却无实践经历和成功的操作经验,故只能就大盘或个股的走势而论走势,大盘涨后说还要涨,跌后说还要跌。中小散户据此操作,会有多少胜率呢?
    
    澄清公告为何总是澄不清?
    
    上市公司作出的澄清公告,有时并不能起到澄清迷雾的效果,反而产生了欲盖弥彰的作用。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澄清公告发表的时间不及时,是“马后跑”。以ST南洋为例,关于其重组或参加重要项目的传闻流传时日非短,这是其股价出现异动的真实动因。人们在明知其预亏的情况下,一再追捧这个ST股票,结果被套死了。
    二、澄清公告的内容含糊其辞,似是而非。举例来说,有的澄清公告使用一种对时效性有严格限制的措辞:截至XX年X月X日为止,未同任何一方达成关于重组或股权转让的协议。有的上市公司作出这样的澄清之后不久,就发生了曾经在该澄清公告中未承认的重大重组事件,令当时轻信该澄清公告而半途退出其股票炒作的投资人士大呼上当。
    三、澄清公告言不由衷,有欲盖弥彰之嫌。事实上,有的上市公司在信息发布方面客观上存在信息不对称,即存在内部人出卖信息,与庄家内外勾结,沆瀣一气,甚至联手操纵信息发布,配合股价炒作的状况。(赢时通)

中宏网责任编辑:曹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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