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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几点思考

2001年08月13日 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

  赵淳 韩国前副总理
  
  导言:1993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一次“市场经济与中国”国际大会,韩国前副总理赵淳在提交给会议的论文中深刻分析了当时中国经济改革的现状,并就政府调控问题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中国自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15年期间的增长率在世界上是最高的。国家自身变革步伐之快实在是惊人。西方世界已经开始谈论,到2020年时,中国成为世界性超级经济大国的可能性。
  我热切希望中国最终能以一个经济大国面貌出现,但在这到来之前,中国也许得经过许多与成功相伴的小挫折。目前,最紧迫的问题,也是与这次会议主题相联系的经济和市场——看来是:〔1〕通货膨胀,即如何避免“大起大落”的循环往复;〔3〕国有企业,即如何充分提高国有企业效率,使其能够盈利。现在让我们来分别加以讨论。
  
  1、通货膨胀与财政改革
  保持价格稳定先得维持总需求的稳定。政府很难做到这点,所看到的事实往往是,官方和个人的消费需求特别强烈。此外,为了获取投资和外资,地方政府也竞相角逐。这就非常需要进行大幅度财政改革,控制对银行贷款的过量需求。财政改革可由两部分组成:组建些真正发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保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银行,维护价格稳定。中央银行主要负责保持货币稳定。当然,单独的货币稳定并不足以维持价格稳定,财政政策同样重要。政府和中央银行必须协同努力。但勿庸质疑,货币稳定的确是维持价格稳定的一个必要条件,虽不是充分条件。
  中国已经建立起一个复杂的银行网络,如,外汇银行、工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一些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我认为,对中国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这种银行要由真正的金融企业家来领导,要依据商业原则进行管理。目前,中国原有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好像已经创建了许多子公司,他们慷慨地为这些公司筹措资金,不适当考虑他们的获利性。也许只有当银行真正依据商业原则运转时,才能制止这种作法。为此,政府应该鼓励有潜力的企业家建立私人商业银行,使其充当储蓄者和投资者之间的金融中介人。
  同时,对那些非商业性银行来说,诸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重要的是应当尽可能地便他们商业化。考虑到事实上这些银行一直在为许多亏损经营的国有企业提供资金,大概很难严格地让他们按商业原则营业。这些银行可以根据双重原则开展业务:一是商业原则,二是与政策相一致的原则。银行应该依据两种独立的贷款类型分别确定贷款利率。初始阶段,依据两种原则制定的银行贷款比率可以是2比8。银行会盈利于商业性贷款,亏损于政策性贷款。政府应该补贴这种亏损。但是,政府和银行应力争把这一比率颠倒过来,即使银行更多地提供商业性贷款,减少政策性贷款。这有助于迫使政蒋象银行一样越来越按规则办事。
  我极力主张经济政策应当同样重视财政部门和产业部门的发展。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差不多毫无例外地专注于产业部门,忽视财政部门。我认为这种政策是错误的,中国应当尽量避免。在此种政策下,由政府所指定的财政部门负责执行政府支持的投资政策,可财政部门的强制性预算并不严格。像今天的中国,这类投资所需的资金,大部分是通过发行债券来筹措的。商业银行以很高的利率贴现这些债券。由银行筹集的这些投资被大量投放于有争议的经济领域。为此,银行就要受累于这些空头资产。当银行陷入困境时,中央银行就介入并解救他们,此时,通货膨胀就会继续。
  表面上看,拥有新建工厂的产业部门似乎很强健,把财政部门与其相比不怎么合适。但事实上,产业部门同样将会受累于这种不良性投资,最终将会证明这种投资是不会盈利的。由政策主导的,对投资领域的这种极度扩张,决不是一件幸事。因为它将一律导致工业结构的失衡。政府资助的工业发展将远远超过其他经济领域,同时也伴随其余工业的滞后。如此的不平衡将会长期的遏制经济效率的提高。
  市场经济的标志是在储蓄者和投资者间进行分工。为了促使分工的产生,拥有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市场规则发展。金融机构不是简单的货币和经费的“分配者”。银行家应该明确他们自己的业务。他们必须在投资方面,直接忠告和帮助产业部门的企业家。政府应该力争培养一批金融方面的专家和能手,千方百计地发展金融市场,根据市场规则确定利率。
  人们也许会争辩,考虑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建立一个独立的中央银行既不可能,也不现实。但我认为,独立的中央银行,即使不是唯一的,也是特别重要的机构。它能有效地迫使企业和地方政府〔包括中央政府〕遵守财经纪律。从逻辑上讲,只要中央银行有权控制地方的分支机构——事实上它肯定有这种权威——中央银行就该是确立货币目标并保证能监管它的理想机构。不像政府预算,货币目标是很明确的,它易于被中央银行所控制。
  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中央银行就负责给政策性企业提供资金和控制货币供应。因此,中央银行以低于市场的利率贴现出口商、中小企业和农业联合体的商业票据。由于中央银行补贴了这些借贷者,也就在商业银行中创造了储备金。这些储备金是银行贷款来源,但中央银行应该减少这种储备金。中央银行正是以这种方式开展着相互矛盾的业务:它一方面创造储备金,另一方面又力争把它发放完。
  一般公认,发展中国家政府不可能完全避免为工业或一些特殊部门提供补贴。但事实该是这样的,应该由政府,而不是中央银行来提供这种补助。假若政府确实应该用资金资助企业,政府就应当发行公债,筹措资金。这种作法可以使原则明确些。这项原则是:中央银行的职责在于调控货币供应总量,中国政府的职责是为政策性经济部门筹借资金。这有助于使政府知道补贴数量的大小。只要由中央银行直接为政策性企业提供资金,政府就不可能完全意识到补贴的限度。
  
  2、国有企业
  中国有四种类型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有企业以及其他一些企业。中国经济成就的取得靠的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企业效率。政府一直在千方百计地设法提高国有企业效率。
  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面对三大障碍。第一,国有企业缺乏相对行政机关的独立性;第二,国有企业承担许多经营管理以外的责任;第三,产品和要素的价格结构扭曲。国有企业要保证员工的终身就业,保证员工的地位和报酬。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有企业已经尝试建立雇佣合同制,重建企业组织和工资增长率与企业效益挂钩,可收效不大。这些企业仍大量依靠政府预算来弥补企业亏损。由于国有企业不能独立于政府,政府就必须干预企业的经营行为。反对来,这又增加了企业对政府的依赖。
  国有企业还承担许多经营管理以外的义务,这妨碍它们把精力集中于经营管理上。例如,国有企业要为员工提供医疗、住房、教育服务,在综合管埋的范围内,他们要管理为此所建的诸如此类设施。国有企业成了办社会的行政单位,履行地方政府的义务。这有助于保持社会稳定,但肯定会不利于提高效率。
  显而易见,迫切需要建立由市场形成的价格,并尽可能地使国有企业私有化。私有化很不易,将很难找到有资格拥有这些财产的人选。即使存在看这样的人选,他们也缺乏购买的财源。不能保证私有化后的企业都会永远成功,有些也会失败;但政府一定要去冒这个险。经济上若没有一大批关键性的私有化企业,将很难改善工业效率。私有化必将是个很长又很艰难的过程,可没有大比例的国有企业私有化,“市场”最终将难以发展起来。随着私有化的进行,“自由”市场在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就会加大。自由市场扩大后,国有企业投入产出的价格将会越来越近于反映资源的稀缺。(节选自《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几点思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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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责任编辑: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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