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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92期 丁宁宁:国有企业改革的是与非

  近期,国企改革话题持续升温,本期“中宏专家面对面”邀请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丁宁宁老师,结合当前形势,为我们解答国有企业改革的诸多问题。

  以1994年税改为界,国企改革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期。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权让利”,先后实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两步让改税,承包制等不同办法,目的是增强企业活力。第二阶段国企改革的制度创新期。这一阶段经历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下岗分流等不同措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国企改革的重大突破,而“下岗分流”成为这一时期改革的最大教训。

  丁老师认为,由于装备制造业复苏,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提速,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重化工业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把降低国有经济比重当作深化国企改革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另外,2003年以后,我国在国企改革问题上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说要尊重市场规律,另一方面却大搞政府主导的“战略”重组。一面为了减少国企数量“攒大堆”,一面又批评国有企业垄断。政企分开以后,中国的各个地区,各个行业中存在多个国企是好事,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技术垄断,有利于市场竞争。在政府“攒大堆”过程中,这些传统和特点必然会遭到忽视,不利于市场的差异化竞争和企业技术进步。虽然国有经济的整体规模下降,但财政收入的主力还是国有企业。如果政府一味地在国企数量、规模上做文章,财政收入如何保障!

  丁老师建议,我国推进国企新一轮战略性重组,凡不具备自然垄断特征的领域,政府都应当放弃准入控制,鼓励市场竞争,增加消费选择权,自然垄断领域,也可以在标准控制的前提下,放开下游服务。同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占领产业科技制高点,上述企业可以采取投资、参股、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民企科技创新。政府通过规划引导,务必建立科技指导和产业规划部门,辅之与产业政策配套的财税政策。

  对于大家关心的如何正确处理国企与民企、外企的关系,丁老师表示,国企、民企、外企之间既是竞争关系,又是合作关系。目前,在我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因此,政府应鼓励外资本地化,更好的为中国经济发展服务。也应警惕的是,美国金融危机以来,虚拟资本哀鸿遍地,来发展中国家“剪羊毛”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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